保修范围
1.凡属甲方空调器自出售之日起,整机三年,压缩机保修五年。
2.对保修期内的因自身原因造成的故障,乙方按规定收取标准工本费。
3.其它事宜,均按照国家“新三包”规定的有关条款执行。
4.下列情况之一,不在三包之列,可实行收费服务:
1)消费者因使用、维护、保管不当而造成损失的;
2)非我公司三包修理点修理拆动造成损坏的;
3)无三包凭证及有效凭证;
4)三包凭证与修理产品型号不符或者涂改的;
5)因不可抗拒力造成损坏的;
6)非指定安装人员安装,安装不当出现故障的;
Δ收费服务的标准按照我公司售后服务手册相关规定执行。
退换机管理制度
退换条件
1)自出售15天内,发生主要性能故障,压缩机故障、换热器内漏;
2)自售出之日一年内,主要性能连续修理两次,不能正常工作的可以换机。
3)自出售之日起一年以上三年以下,对影响较大,情况特殊的用户经办事处售后负责人批准,可以换机。
4)所有退换机必须有当地售后人员报公司售后服务部,经确认之后,方可退换机,退换机必须将此详细报告《退换机质量鉴定报告单》交公司售后服务部存档。
Δ退换程序及其其他事宜按照我公司售后服务手册相关规定执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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